作者 周磊
提交专利申请的时候,申请人需要缴纳包括申请费、实审费在内的专利费用。以发明专利申请为例,需要缴纳申请费900元、实审费2500元、公布印刷费50元,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还可能需要缴纳优先权费、说明书附加费、权利要求附加费、专利权年费等。
为了更好地支持我国专利事业发展,减轻企业和个人专利申请和维护的负担,财政部及国家发改委制定了新的《专利收费减缴办法》,随后专利局也施行了新的费减审批流程。如果您还不知道该如何办理费减手续,希望本文能给您一些帮助。
申请人办理专利费用减缴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费减备案系统填写备案信息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首先需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在费减备案系统中进行信息备案。登陆网址: http://cpservice.sipo.gov.cn/,进入登陆界面,如图:
如果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已经成为专利局电子申请注册用户,那么可以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直接进行登陆;如还未注册为专利局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则需要在登陆系统首页先办理注册手续,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后即可登陆系统进行信息备案。在费减备案系统中,有详细的系统操作说明供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下载阅读,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依照系统设置的信息栏依次填写真实信息,并选择证明文件的审批机构。
(2)提交费减证明材料通过资格审核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费减备案系统提交信息预览时,系统会有一个重要的信息提示。在该界面中,除了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的专利费用的种类和比例之外,更为重要的是提示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完成信息备案后,应当在系统给出的期限届满日以前提交证明材料,系统会根据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类别的不同,列明需要提交何种证明材料,并且系统会根据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填写的地址推送代办处进行证明材料的审核。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证明材料复印件送至系统推送的代办处进行审核,如果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将会导致备案信息的失效。各代办处依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对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费减资格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3)提交专利申请勾选备案选项
申请人完成上述备案程序和审批程序后,在本年度提交专利申请时,仅需在请求书中的申请人栏勾选已完成费减资格备案即可,无需再随专利申请提交费减请求书和费减证明材料。如申请人在提交专利申请以后再请求费用减缴的,申请人只需提交新版的费减请求书,按照费减请求书中的项目栏填写信息即可。
申请人只需在费减备案系统中准确的填写备案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证明材料的审核,即可在当年内享有费减资格,可以大幅减少申请专利的费用。但是,这项福利是不是所有申请人或专利权人都可以享有呢?需要符合何种条件?办理费减备案时又应当注意什么?在下一期的原创空间中,我们再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