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办理登记手续的费用是否可以减缴?
根据《专利费用减缓办法》,专利登记、印刷费、印花税均不予减缓,不过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均可请求减缴。
未收到专利证书又急需证明专利已授权怎么办?
由于专利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公告排版、登记和证书制作都需要一定时间(大概2-3个月左右)。若申请人急需其申请已获得专利授权的证明,可以请求专利局出具授权程序证明,以证实该专利申请已授权的法律状态。
授权程序证明使用A4专用防伪纸制作,证明文件上包括申请号、预计公告日、发明名称、申请类型、申请日、发明人或设计人和申请人等信息。
什么情况下不再出具授权程序证明?
在专利授权公告的同时,专利局向专利权人颁发专利证书。在此之后,专利局不再出具授权程序证明。
若未按期缴纳年费怎么办?
若没有按期缴纳年费,即未在授权后每年相应于申请日的日期之前缴纳下一年度的年费,专利局会给专利权人发缴费通知书,让专利权人缴纳年费和滞纳金。专利权人按照通知书的要求缴纳费用即可。
若到了年度截止日的6个月内,都没有缴纳年费和滞纳金,会在滞纳期满2个月后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收到这个通知书,专利权人仍然可以通过在该通知书所指出的期限内办理权利恢复手续,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且缴纳或补足年费、全额年费25%的滞纳金、恢复费,以恢复专利权。
若在这个通知书的恢复期内(收到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仍未办理恢复手续及补交相关费用,专利权就会失效,专利局会做出专利权因未缴年费而终止的公告,此时专利权就真的丧失了。
本文作者 | 马紫光 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初审部
编辑:肖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