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宋爽 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初审部
有关人事的著录项目发生变化的(具体见下表所列项目),当事人需要按照规定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有关人事的著录项目类型汇总表
发明专利申请在其公布后,实用新型及外观专利申请在其授权公告后,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发明人的姓名等事项发生变更的,都将进行公告。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国籍、代表人、联系人和代理机构等事项不进行公告。
一件专利申请从受理至授权,以及授权后专利权维持期间,与专利相关的信息可能会发生变化,例如申请人企业更名、地址搬迁,或者由于权利转移导致专利权人变化等,此时应当将发生变化的信息提交给专利局以便及时更新信息,体现著录项目最准确的状态,更好地维护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² “手把手”案例说明:
案例:某公司提交了一份纸件申请,其中联系人为在公司分部的张某。之后由于张某离职,公司委托李某办理专利相关事务,李某在公司总部。即联系人及实际联系地址均发生变化,但未办理相应的著录项目变更手续。之后,专利局向申请人寄送审查意见通知书,但是联系人李某并未收到相关信件,导致未能按照专利法有关规定及时答复通知书,由此造成逾期未答复,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因此,涉及著录项目的信息若发生变化,应当及时请求更新。